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是告诉了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提出控告,人民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
(1)立法者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以及对虐待者定罪量刑,此时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2)但根据本法第9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可以提起告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
(3)同时,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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