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仅限于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协议、竞业的情况下,员工违反约定时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分析
在劳动合同当中体现违约金的,仅限如下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1、单位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该约定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2、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或竞业的情况下,员工有违反的情况,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拓展延伸
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合法索赔途径
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合法索赔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计算,一般是以违约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确定。其次,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视合同约定而定。此外,对于私立学校违约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索赔。常见的合法索赔途径包括与学校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或者将纠纷提交进行诉讼。劳动者在索赔过程中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违约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合法索赔途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单位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约定违约金。同样,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或竞业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或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外,劳动者在私立学校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学校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或者将纠纷提交进行诉讼的合法途径进行索赔。这些法律规定和合法索赔途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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