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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5

来源:仁爱教育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教育利民便民原则,对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保障学生安全;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承担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成长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原则

  按照教育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将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解决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课后服务费实行指导价,小学每生每月14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收课后服务费。

  (三)自愿选择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科学规范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服务内容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严格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1-3年级“弹性离校”不再实施,纳入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本校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3:45至6:00。

  第一节3:45至4:20;

  第二节4:35至5:10;

  第三节5:25至6:00;

  错峰放学6:05至6:30。

  (三)组织形式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每学期初只申请一次,中途不接受申请。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老师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完成作业,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素质培养。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学生参加精品社团、特色校本课程,包括阅读、书法、体育运动、艺术社团等,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服务开展

  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受影响,确保学校校本研修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全体教师能够有效研课备课,能够高质量批改作业的基础上实施,学校采取以下服务形式:

  1、组合编班,分组安排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延时离校学生人数进行编班,安排专人集中任课,编制课表。同时,学校将采取分组轮流任课的方式,保证教科研、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等活动开展。

  2、在职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课后服务的作业辅导由校内语、数、英教师担任。精品社团和特色校本课程由学校教师与外聘专职教师相结合进行授课。当遇到必须全体教工参加活动时,学校将外聘有教师资格的临时人员管理学生,对外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六)安全责任

  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期间,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并督促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

  (二)加强安全保障

  学校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严格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3、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情况记录,学生身体出现不适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及时准确向教育局上报相关材料。

  (四)接受监督指导

  为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和科学合规开展,学校主动按上级要求公示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杜绝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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