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2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在餐饮行业制定相关标准,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保障食品安全,支撑首都餐饮业高质量体系建设。各区(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布局设置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用具使用管理规范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等餐饮业地方标准进行系统性宣贯,加强对餐饮单位的规范化经营指导,让已经入行的餐饮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经营,让即将入行的餐饮企业一入门就知道怎么建、怎么办、怎么管,逐步夯实餐饮单位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并通过监管部门和企业自身的共同治理,实现首都餐饮行业品质提升,达到共治共享的效果。
(四)2023年作为“品质餐饮示范年”依托专业机构,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环境清洁、厕所卫生状况和服务管理水平进行广泛评价,到2023年底实现1.5万余家餐饮企业达到品质餐饮示范标准,打造餐饮业的首都标准、__品牌。各区(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本地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持续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环境设施和文明服务水平,引导餐饮业品质提升和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地方扶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作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商务、旅游、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资源等优势,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制止餐饮浪费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找准工作切入点和重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做好整体工作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给予、资金、人员等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区(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下列有关材料按时限报市局餐饮处。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2022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6月5日、11月5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023年11月5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