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分为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同时考虑其他严重情节。纳税人骗取退税款项需根据实际情况定罪处罚,若涉及其他犯罪也会根据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偷税是犯罪行为,不仅需补缴税款,还会受到税务局的严格监管。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根据规定,对纳税人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分情况定罪处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专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达到纳税标准的,都要正常的纳税。偷税是犯罪行为,不但要补缴自己偷漏掉的税,还要被税务局拉入黑名单,作为日后比较关心的对象。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定罪处罚根据数额大小分为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应按照纳税标准履行纳税义务,不得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行为被视为犯罪,除了需要补缴漏报的税款外,还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被列入税务机关的黑名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五十条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连带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 【票据保证的】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二节 背书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及其效力】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